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辦理「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足球錦標賽」變更國高中組、社會組競賽日期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下稱足委會)112年5月30日桃體足字第1120001004號函辦理。 |
二、 | 本賽事由本局主辦,足委會承辦,國高中組、社會組競賽原訂112年5月19日至21日假桃園市青埔足球場辦理,惟適逢天氣不佳,爰變更於112年6月1日至4日假原場地辦理。 |
三、 | 比賽時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 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 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