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蹼泳錦標賽」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蹼泳委員會112年1月6日桃體蹼榆字第1120001號函辦理。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2年7月8日,桃園市立游泳池。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26日止。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