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年度校務計畫辦理。
一、培養兒童自治能力,落實公民生活教育。
二、透過模擬選舉方式,加強兒童愛校、參與治校及發表政見之能力,同時奠定將來行使民權基礎。
三、培養兒童民主生活習慣,訓練自制、自治、自律及辦事之能力。
一、選出自治市市長壹名—當選後依規定必要時參加校內各項章則辦法之擬定。
二、以上當選人,經公告當選後,即生效行使職權。
學務處(由學務處主任、生教組長等成立選委會,請學務主任擔任總召集人)。
總務處及各班導師等。
一、競選資格:五年級每班推選一人參加競選自治市市長。
二、投票資格:全校師生。
日期 |
工作內容 |
參與年級 |
備註 |
4/22(二) |
公告自治市小市長選舉辦法 |
1-6年級 |
1. 選舉辦法公告於學校網頁並張貼於各班班級公佈欄。 |
4/24(四) |
班級初選 |
5年級 |
1. 資格: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品學兼優、身心健康、服務熱心、曾任班級自幹部並獲家長同意者。 |
5/1(四) |
登記候選人及抽籤 |
5年級 |
繳交政見公報。(檔案置於文欣資料庫五年級各班級,填畢請存於文欣資料庫-生教組…) |
5/8(四) |
政見發表 |
1-6年級 |
兒童朝會進行,遇雨則在放學穿堂舉行。 |
5/15(四) |
投票注意事項宣導 |
1-6年級 |
兒童朝會進行,遇雨則在放學穿堂舉行。 |
5/20(二) |
投票(地點:放學穿堂) |
1-6年級 |
第一節 → 1、2年級 |
5/22(四) |
新舊任自治小市長交接 |
1-6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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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活動期間(5/8~5/19),候選人除利用公開政見發表會發表政見外,助選團得斟酌利用該班下課、導師時間、彈性教學、綜合活動等時間至各班做短暫性拜票、拉票活動(以獲得班級導師同意及不影響各班教學為原則)。
2. 競選海報應端莊正派,依規定張貼於中走廊佈告欄上,其他地點絕對禁止任意張貼,否則每張經舉發屬實,便需立即撤除。選舉結束後,當天內自行恢復舊觀。
3. 絕對禁止賄選,如食品、物品及金錢等之利益輸送之買票行為及威脅、恐嚇等暴力行為,若向選委會檢舉屬實,第一次停止競選活動一天,再犯則取消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