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院臺法字第1131020962號
主旨: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五日生效。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增列「依託咪酯(Etomidate)」為第三級毒品。
二、增列「美托咪酯(Metomidate)」為第三級毒品。
三、增列「異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為第三級毒品。
四、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院長 卓榮泰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146/ch01/type1/gov01/num2/images/Eg01.pdf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附表三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146/ch01/type1/gov01/num2/images/AA.pdf
資料來源: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