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2年10月25日112桃童理字第11207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113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底止。 |
三、 | 本案有關團及各類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
(一) |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500元整。 |
(二) | 各類童軍登記費60元整。 |
(三) |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
(四) | 常年會費及新團入會費(桃園市)1,000元整。 |
四、 | 請至教育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