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性別平等教育學術及相關研究,提高上述議題之學術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助對象及範圍︰
(一)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研究所之碩、博士研究生。但曾依本要點提出申請或已獲其他經費獎(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範圍:碩博士論文:於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相關研究論文。
三、獎助名額及原則:
(一)博士學位︰每年以獎助一名為原則(可從缺),每名獎助新臺幣五萬元。
(二)碩士學位︰每年以獎助八名為原則(可從缺),每名獎助新臺幣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