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寒假冬令營申請及作業時程如下(請配合):
編號 |
日 期 |
工作要項 |
1 |
即日起-111.11.25 |
學校網站公告營隊申請作業,開始受理開設營隊申請 |
2 |
111.11.28-111.12.02 |
召開評審會議,審查營隊 |
3 |
111.12.05-111.12.09 |
合格營隊招生、報名 |
4 |
111.12.12-111.12.16 |
於學校網站首頁最新訊息公告有開成的營隊。 |
5 |
111.12.19-111.12.23 |
發繳費單臨櫃繳款(郵局或全家超商) |
6 |
112.02.06-112.02.10 |
營隊上課時間(不含週六日) |
7 |
112.02.13-111.02.17 |
營隊結束後,各營隊老師需在課程結束後一週內,繳交成果檔案(內含4張照片及說明,E-mail至apeillee@gmail.com)。 |
二、申請資料(經費概算表及本申請表含附件一、三等各項資料、證明文件請務必完備),有教材費者需另附附件二,所需資料請以電子檔於期限111/11/25以前 Email: apeillee@gmail.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依公文規定,請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若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通過審查之營隊開課報名簡章,將公告於學校首頁,得不另行通知。
五、另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社團的申請,也將在一月初公告在學校首頁最新訊息,請密切注意,將不另行通知。
六、營隊開班人數上限25人,授課教師可規定最低開課人數,未達最低人數不予開班。
七、任何課程、老師異動皆須經學校同意,若有違反,依相關規定處理。
八、課程結束後成果檔案請依規定時間繳交。本次營隊開課過程及成果將作為未來開課審核依據,若有不符相關規定情事,將限制未來開課之資格。
九、111學年度寒假冬令營實際開班狀況會視疫情狀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