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會射擊委員會辦理「113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射擊錦標賽」變更競賽日期,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3年5月10日桃體總字第1130000291號函暨所屬射擊委員會(下稱射委會)113年5月10日桃體射擊字第113000003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射委會承辦,原訂113年7月6日至7日假南崁高中靶場辦理,變更為113年9月14日至15日假原場地辦理。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1份,另競賽規程等相關報名資訊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694&s=1256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