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自112年3月6日起,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班級倘出現快篩陽性或COVID-19確診個案,其同班同學、教師、同辦公室、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倘無症狀,免快篩即可正常上班上課,另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申請快篩試劑篩檢;快篩陽性,應儘速就醫確認,並配合進行5+n措施(111年11月11日桃教體字第1110109625號(諒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安親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比照辦理,惟學生有快篩試劑需求,可向原學校或幼兒園申請。 |
二、 | 另為因應各地區學校疫情狀況與各家庭面臨問題情形殊異,學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 請學校充分瞭解個案請假事由及其適切性,認定予以防疫假,不應強制要求提供特定證明文件,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陪同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
三、 | 請大家仍務必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落實生病不入校,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