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參加112年全國運動會籃球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1年12月1日「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申請補助說明會」會議紀錄辦理。 |
| 二、 | 旨揭賽事選手遴選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 (一) | 報名時間:112年3月30日前郵寄至指定地址(日期以郵戳為憑)。 |
| (二) | 收件地址:桃園市體育總會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2樓)。 |
| (三) | 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遴選,經選訓小組召開遴選會議選拔代表隊選手。 |
| (四) | 資格限制: |
| 1、 | 設籍本市連續滿三年以上,且至112年10月26日止,無遷入或遷出戶籍等異動情形。 |
| 2、 | 必須年滿14足歲,凡未滿18 歲之選手報名時須取得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