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局辦理「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摩托車錦標賽活動」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摩托車委員會112年2月10日桃摩協創字第20230210 號函辦理。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2年6月25日,本市摩托車極限運動場(桃園市大園區圳頭村軍史公園)。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逕洽本市體育總會摩托車委員會或當日至現場報名均可。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 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 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 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 .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